EP405|「不跟進的話,那你去參加那些活動幹嘛?」——而我把他的範本改寫成了 LINE 版
BNI PODCAST ‧ EP 405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而 Misner 對「沒有跟進」這件事,一個藉口都不接受:「我在這裡告訴你,這個問題的正確答案是——沒有不跟進的藉口。所有藉口都是一樣的。」
而他的理由只有一句
「如果你認識了他們,然後你沒有跟進,那你去參加那些活動到底是為了什麼?」
而他也點出了真正的原因:「這些理由大多不是不知道怎麼做,就是沒有時間做。」
而他的解法很務實:直接給範本。
而那兩個範本
而他把名單分成兩類。
B 類:以後可能有價值,但現在還看不出連結的人。
而他的範本是:
「Jim,我叫 John Smith,我是前幾天在商會那邊認識你的那位顧問。我只是想說,我真的很喜歡我們的那段對話——聽起來你做得很好、也很忙。總之,跟你聊天很愉快,如果我有任何可以幫上忙的地方,請讓我知道。」
而他強調這樣就夠了:「短、甜、簡單。」
A 類:現在就可能成為客戶或引薦夥伴的人。
而範本多了一個動作:
「……我真的很喜歡我們的對話,也希望能多了解一點你在做什麼。我想我們可以約個時間喝杯咖啡。這樣一來,如果我遇到需要你服務的人,我就可以把他引導到你那邊去。下週二早上在星巴克如何?」
而請注意那個框架:他要求見面的理由,是為了能幫對方介紹人。
而這一點在心理上差很多——「我想多認識你的生意」和「我想跟你談我的生意」,收到的人一秒就分得出來。
而他最後補的那條規則,才是最重要的
而他說:
「不管你用不用我的範本,一定要先提醒對方你是誰、你們在哪裡認識的——這樣你的訊息才不會被立刻丟掉,或讓他坐在那裡想:這人是誰?」
而他也承認自己遇過:「有人寫訊息給我說『很高興認識你,我想約個時間』。而我想:好,我們在哪認識的?什麼時候?」
而 Priscilla 追問了主旨怎麼寫,而他的答案很具體:
「很高興在三月某日的商會活動上認識你。」
而他解釋了功能:「光是這樣就可能把它放回脈絡裡。而他們也會知道這不是垃圾訊息。」
機制拆解:而在台灣,這件事發生在 LINE 上
而這一集錄於 2011 年,而那個年代的跟進是 email。
而在台灣,這件事幾乎百分之百發生在 LINE 上——而 LINE 的規則跟 email 完全不同。
而最大的三個差異是:
①沒有主旨列。——那條「先講脈絡」的規則因此變得更重要,而不是比較不重要。
②長度會說話。——一段五行的正式訊息,在 LINE 上看起來像群發。
③加好友這個動作本身,就是一個請求。——所以第一句話必須立刻讓對方知道你是誰。
而我把兩個範本改寫成台灣版:
B 類(LINE):
「王大哥你好,我是昨天在○○聚會坐你旁邊的陳韋翔,做醫美診所的那個。昨天聊到你們在做設備維護那段我覺得很有意思。先加個 LINE,之後有機會再聊,有什麼我幫得上的隨時跟我說。」
而重點是最後那一句「之後有機會再聊」——它讓對方不必回覆,也不會欠你什麼。
A 類(LINE):
「王大哥你好,我是昨天在○○聚會坐你旁邊的陳韋翔。昨天聊得太短,我想多了解一下你們的業務——這樣我遇到有需要的人才知道怎麼幫你介紹。不知道下週三或下週五早上,哪一天你比較方便?地點我配合你。」
而我對原版做了兩個修改,理由如下:
①給兩個選項,而不是指定一個時間。
而原版的「下週二早上星巴克如何」在美國是明確、有效率;而在台灣,對一位比你資深的人指定時間地點,容易被讀成沒有分寸。
而兩個選項保留了效率,同時把決定權交回去。
②地點讓對方決定。
而這一點成本很低,但它傳達的訊息是「我為了你移動」。
而《一出手就成交》裡那句話值得放在這裡:「精通跟進後續之術」(P090),而書裡也提到「友善的跟進電郵才有更好的效果」(P098)。
而這一集沒有講的一件事:什麼時候發
而我的建議是:二十四到四十八小時內。
而理由不是禮貌,是記憶。
而你的訊息能不能被接住,取決於對方能不能想起你——而那個記憶在活動結束後掉得非常快。
而超過一週再發,你就必須在訊息裡花更多力氣重建脈絡,而那會讓一則短訊變成一段自我介紹,效果立刻打折。
而我自己的做法很不浪漫:離開會場之前,坐在車上就把 B 類的訊息全部發完。
而 A 類我會留到當天晚上,因為那個要想一下。
而他順口講的那個 C 類做法,我覺得很聰明
而 Priscilla 問:如果收到一個你不太想約的人來訊,怎麼辦?
而 Misner 給的答案是:
「『我很樂意見你。你下週二早上七點有事嗎?我有一場例會要去,我很樂意邀請你來。』」
而他解釋了為什麼這一招好:「這是一個同時達成兩個目的的好方法,尤其當你時間很緊的時候。」
而理由是:「他可能對你的分會裡的某個人來說,剛好是完美的行業。」
而我認為這個做法在台灣特別實用,因為我們很難直接拒絕別人的邀約。
而它把一個你不知道怎麼處理的邀約,變成了一個對別人有價值的訪客。
放回台灣:而有一條線要注意
而我要提醒一件在 LINE 時代特別容易踩到的事。
而「跟進」和「行銷」不是同一件事。
而一則個別的、提到你們在哪裡見面的問候訊息,是跟進。
而把在活動上拿到的名片整批輸入、群發促銷訊息、或直接把人拉進群組,那是另一件事。
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條,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行銷時,當事人表示拒絕後應即停止;首次行銷應提供拒絕之方式並負擔費用。
而更實際的建議是:不要未經同意把人拉進任何群組。
而那件事在台灣的商業圈裡幾乎沒有例外地會造成反感,而它會把你前面所有的努力一次歸零。
(以上僅為原則性提醒,非法律意見;相關討論另見 Ep429。)
收束
而這一集的價值,在於它把一件大家都知道該做的事,降低到可以照抄的程度。
而我要補的三句是:四十八小時內發、第一句話講清楚你是誰、而 A 類請給兩個選項。
本週行動
①把兩個 LINE 範本存進備忘錄:下次離開會場前,在車上就發完 B 類。②第一句話一定放脈絡:我是誰、我們在哪裡認識的。③不要拉群組:未經同意加入群組,會把前面的努力一次歸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