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3|那位葡萄酒經銷商,法律上不能賣給裡面任何一個人——而他做得很好
BNI PODCAST ‧ EP 003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米斯納人在歐洲巡迴,剛跑完北歐——哥本哈根、馬爾默、韋克舍、埃斯基爾斯蒂納、斯德哥爾摩、奧斯陸、哥特堡。「四天半,我們親自對超過一千人講話。」
而主持人問到「歐洲分會裡有什麼不一樣的行業」,引出了本集最有價值的一個案例。
那位葡萄酒經銷商,法律上不能賣給裡面任何一個人
米斯納說:
「還有一個很不尋常的:一位葡萄酒經銷商。
我看過直接銷售的葡萄酒業務,但這一位是只賣給批發商的經銷商。在挪威,他直接賣是違法的——所以他不能把酒賣給任何一位會員。
但會員可以把他引薦給餐廳、酒類專賣店,或某種經銷商。他透過他們賣酒,而他說效果很好。他拿到很多引薦,做得不錯。」
而這個案例推翻了一個非常普遍的假設
「參加這種組織,是為了把東西賣給裡面的人。」
而這個人完全不可能賣給裡面任何一個人。
而他做得很好。
所以真正的原則是這樣
一個組織的價值,不在於它的成員是不是你的客戶。
在於他們認不認識你的客戶。
而這兩者的差別很大,因為它改變了「該加入哪裡」的判斷
多數人挑社團的標準是:「裡面有沒有我的潛在客戶?」
而正確的標準應該是:
「裡面的人,每天會遇到我的潛在客戶嗎?」
而這在我的行業裡,差距是一個數量級
一個做熟客的診所,加入一個都是同齡經營者的社團——直接會來的客人,可能只有那幾位。
而如果裡面有理髮師、婚禮顧問、健身教練、婚紗攝影——
他們每天都在跟「正在意自己外表」的人講話。
而後者的價值,比前者高得多。
而那位機械加工廠的女士,是一個關於「身分轉換」的案例
米斯納說他遇到她時很驚訝——他當管理顧問時最大的客戶就是一家機械加工廠,所以他直接問了設備細節,而對方的反應是:
「我的天!你知道機械加工廠在做什麼!」
而她的來歷才是重點:
「她原本是以會計師的身分加入 BNI 的。後來她被聘為這家相當大的機械加工廠的總經理。
而她決定她太喜歡 BNI 了,想要繼續留下來——所以她改成代表這家機械加工廠。」
請注意這裡的順序
她換了工作,但沒有換組織。
而多數人的邏輯是相反的:「我換行業了,那這個圈子對我就沒用了。」
而她的做法揭露了一件事
你在一個組織裡累積的,主要不是「行業位置」,是「信任」。
而信任是可以帶著走的。
所以有一個很實際的判斷
如果你換了工作,就必須離開一個經營了好幾年的圈子——
那你損失的不是那個位置,是那幾年。
所以在可以留下的時候,換名片比換圈子划算得多。
而對經營者,這件事有另一面的意義
當一位成員換了行業,你的第一個反應不該是「他不符合類別了」。
而該是:「他現在可以帶進什麼新的東西?」
因為一個帶著幾年信任、又換到新產業的人,是一個很稀有的組合。
而米斯納講了一句話,我認為是本集最好的一句
「我們全都站在引薦的正中間。它們就在我們四周。
我們只是必須學會去『聽』它們。
而當我們學會去聽,那就沒有理由我們不能像引薦其他生意一樣,輕鬆地引薦一家機械加工廠。」
而重點在「聽」這個字
因為它意味著:
引薦的瓶頸不在「認識的人」,在「注意力」。
而這是可以被驗證的
你每天聽到的對話裡,有多少句話其實是一個需求?
而多數人聽不見。而理由不是不專心。
是他們腦子裡沒有那個類別。
因為人只能聽見自己已經有分類的東西
而這正是為什麼「不熟悉的行業」永遠得不到引薦——
不是大家不想幫,是那個聲音進來的時候,沒有格子可以放。
(馬斯洛談分類時說過一句相關的話:「分類應以『拉力』而非『推力』作為基礎。」(《動機與人格》P090))
所以那家機械加工廠要做的事,不是講自己多好
是替聽眾建一個格子:
「當你聽到有人說『我們有個零件找不到人做』——那就是我。」
而這給了一個相當根本的重新定義
教別人引薦你,本質上是在別人的腦子裡安裝一個分類器。
而分類器需要的是觸發條件,不是描述。
而多數人的自我介紹,給的全部都是描述。
而「有些職業在某些國家不存在」,是一個很好的提醒
米斯納說:「例如,房仲不是每個國家都有。在某些國家,是律師在處理不動產交易。」
而這件事的一般意義是:
職業的邊界,是制度畫出來的,不是自然形成的。
而多數人把自己的行業當成一個自然範疇
「我是做 X 的」——
而它其實是特定法規、特定歷史底下的一個切法。
而這有一個很實用的推論
當你想擴張業務範圍時,看看同一件事在別的國家是由誰做的。
那通常會給你一份現成的清單。
而反過來也成立:你現在的業務範圍裡,有一部分在別的地方是分開的——那通常是你效率最低、或最該外包的那一塊。
最後:他那個「十年才跑得完」的算術,值得記
「如果我每隔一週跑一個『區』——不是一個分會,是一個區——整年不停,那大概要十年才能跑完這個組織所有的區。」
而他還是在跑。而他給的理由是:
「我認為,像這樣一個組織的創辦人親自見到人,是有特殊意義的。這是一個面對面的人脈組織,所以直接跟人接觸,對我來說非常重要。」
而這揭露了一件關於領導的事
當一個組織大到不可能被親自涵蓋的時候,親自出現的意義就改變了。
它不再是「服務那些見到你的人」。
而是「證明這件事是可能的」——而那個證明的對象,是那些沒有見到你的人。
而對台灣的多店經營,這件事可以直接翻譯
老闆去巡店的價值,不在於他看到了什麼。
在於「他會來」這件事,被所有店知道。
而這意味著:巡店的排程可以隨機,但頻率不能為零。
法規邊界:酒不能隨便賣,房子不是誰都能仲介
這一集出現的兩個案例——挪威的酒類經銷限制、以及「有些國家由律師做不動產交易」——在台灣各有對應。以下為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賣酒要有許可。《菸酒管理法》第 30 條規定,酒之販賣業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經許可,不得販賣。那位挪威經銷商的限制在台灣有對應版本——而這正好是「你的行業不能做什麼」必須主動告訴引薦夥伴的最佳例子。
而酒的標示有法定項目。《菸酒管理法》第 37 條規定,酒之容器上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標示品牌名稱、產品種類、酒精成分、進口業者或製造業者名稱地址、原產地、製造日期或裝瓶日期、容量、有效日期或保存期限,以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等警語。
而不動產仲介有法定身分。《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 4 條就經紀業、經紀人員、仲介業務、代銷業務等用詞定有定義。「幫朋友介紹房子順便收個紅包」在法律上不是一個中性的行為。
而跨國經營有身分認定。《公司法》第 4 條規定,本法所稱外國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公司;外國公司於法令限制內,與中華民國公司有同一之權利能力。要跟國外夥伴合作之前,先確認對方在台灣的身分是什麼。
「注意力是人所能給予的最大禮物。」——Steven Bartlett,《執行長日記》P180
而「我們全都站在引薦的正中間,只是必須學會去聽」——這句話的意思正是:瓶頸從來不是認識的人不夠,是那個聲音進來的時候,腦子裡沒有格子可以放。
本週行動
1. 重新評估你參加的社團:不是「裡面有沒有我的客戶」,而是「裡面的人每天會遇到我的客戶嗎」。
2. 把自我介紹從「描述」改成「觸發條件」:當你聽到有人說「……」,那就是我。
3. 查一下:你做的這件事,在別的國家是由哪些人分別做的?那是一份現成的擴張或外包清單。
4. 如果你有多個據點:巡店的時間可以隨機,頻率不能為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