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26|Fred 不是不理性——他換了一個世界,卻沒有換那把尺
BNI PODCAST ‧ EP 026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米斯納講了一個叫做「Fred」的會員的故事。
Fred 人緣很好、生意做得不錯,而且拿到很多引薦。
而他退會了。
而他的理由,聽起來很奇怪
「我拿到的那些引薦,看起來像是隨機的巧合。我的客戶沒有辦法被複製。」
而米斯納的診斷是:
「Fred 的錯誤,是拿『可重複性』這個抽象的標準,來評估自己的成功。」
而他補充:「他把焦點放在引薦本身,而不是產生那個引薦的關係上。」
而這個診斷是對的——而它漏掉了一件更重要的事
而米斯納自己提供了線索:
「他在銷售上受過的專業訓練告訴他:他和他的員工,應該打電話給一份根據客戶樣貌所產生的名單。」
而這一句,才是整件事的關鍵。
因為 Fred 不是不理性
他是在用另一套系統的標準,來評估這一套系統。
而在陌生開發的世界裡,「可重複性」確實是最重要的指標——因為那套系統的全部價值,就建立在「打一百通會成交一件」這個穩定的比率上。
所以 Fred 問的那個問題(「這個要怎麼複製?」)——
在他原本的世界裡,是一個完全正確的問題。
而問題在於:他換了一個世界,而沒有換那把尺
而這推出一個一般化的教訓,我認為它比整集的內容都重要:
換一個系統的時候,最危險的不是舊的技能,是舊的指標。
因為技能你知道自己要重學。而指標,你以為是通用的。
柯維在談效能時,特別強調過那個東西:「衡量一切利弊得失的基準。」(《與成功有約》P211)——而基準錯了,後面所有的計算都是白算的。
而台灣的例子非常多,而且每一個都很痛
一個從大公司出來創業的人——會繼續用「市占率」「季成長」評估自己。而一家五個人的公司,那兩個數字沒有意義。
一個從業務轉去做顧問的人——會繼續用「成交率」評估自己。而顧問的價值,可能正好在於「一年只接三個案子」。
一個從門市轉做線上的人——會繼續看「進店人數」。
而每一次,那個人不是能力不足
是拿錯了尺。
而拿錯尺最麻煩的地方是:你會覺得自己在客觀地評估,而且你會很認真地評估。
所以在換一件事情做的時候,最該問的第一個問題不是「怎麼做」,而是:
「在這個世界裡,什麼算做得好?」
而那個漁網的比喻,有一個很精確的統計結構
米斯納說:
「你選一個可能的位置,把網撒下去。拉起來,裡面有一些魚。如果你一直這樣做,你會相當清楚自己大概會撈到幾條。
但你不知道,哪幾條魚會進到網子裡。
而從魚的角度看,那完全是機率。而從一個好漁夫的角度看,那不是機率。」
而這裡面的區分,值得講清楚
總量是可預測的。而個案是不可預測的。
而這兩件事同時為真,一點都不矛盾。
而多數人的困惑,來自於他們用「個案」的經驗,去推論「總量」的性質:
「因為我沒辦法預測下一件引薦從哪裡來,所以這整件事是隨機的。」
而那個推論是錯的。而它錯得非常自然。
而它的反面也成立,而且更值得警惕
「因為總量是可預測的,所以我可以預測下一件。」
而那正是所有「我這個月一定會成交」的錯覺的來源。
(摩根·豪瑟講理財時的說法可以搬過來:「小而一致、會跟著漫長時間複利增長。」(《花錢的藝術》P308)——而「漫長時間」四個字,正是總量可預測的前提。)
所以實務上的結論很簡單
你可以規劃「季」,而不能規劃「這一週」。
所以正確的做法是:
用「季」來評估效果,用「週」來執行動作。
而多數人剛好反過來——每週檢討成效,然後每季才做一次動作。
而那個順序,會同時產生兩個後果:你會一直感到挫折,而且你做得不夠多。
而主持人講的那個釣魚故事,比原本的比喻更好
他說他跟姪子在湖邊。姪子把餌掛上鉤、丟下去,馬上釣到一條很大的梭子魚。
而遠處有一個坐在小船上、一整天什麼都沒釣到的漁夫。
而他對那個漁夫喊:「你相信這孩子的運氣嗎?」
而那個漁夫問了一句
「鉤子上有掛餌嗎?」
他說:有。
而那個漁夫說:
「那就不是運氣。」
而這個故事的價值,全部在那個問句裡
他沒有問「他怎麼辦到的」。
他沒有問「他坐在哪個位置」。
他問的是那件最基本、最無聊、而且他自己顯然有做的事:
有沒有掛餌。
而他問這個問題,是為了確認一件事
這是不是一個「可以被解釋」的結果。
而一旦確認了有餌,他就把「運氣」這個解釋排除掉了——
即使他自己一整天都沒有釣到。
而這是一種很難得的心智紀律
在自己失敗的時候,仍然拒絕把別人的成功歸因於運氣。
而多數人會做相反的事。
理由很人性:把別人的成功歸因於運氣,是保護自尊最便宜的方法。
而它的代價是:你學不到任何東西。
而實用的版本,是一個兩步驟的問句
當你聽到別人做成一件事的時候:
第一步:他有沒有做那件最基本的事?(有沒有掛餌。)
第二步:如果有——那就不是運氣。而那件事,我有在做嗎?
而第二步通常會讓人很不舒服。而那個不舒服,正是它有用的證據。
而 Fred 離開的另一個理由,藏著一個很普遍的陷阱
米斯納提到:
「而且他最近拿到了一些新客戶,所以他覺得不需要這個團體了——而諷刺的是,那些新客戶裡有很多,正是來自引薦。」
而這個模式非常普遍,值得給它一個名字:
成功會掩蓋它自己的原因。
因為當一件事順利的時候,你會覺得那是因為你變強了
而「我變強了」這個解釋,在心理上比「那個系統在幫我」舒服得多。
而危險在於:
一旦你相信了前者,你就會停掉那個系統。而你會在半年後才發現。
而「半年」是一個關鍵的數字
因為那正好是引薦的延遲。
你停掉的那一個月,不會有任何事情發生。而六個月後,那條管線才會乾掉。
而那時候你會以為是景氣不好。
所以有一個很簡單的檢查方法
在你想停掉一件事之前,先算一下:「我現在的收入,有多少是那件事帶來的?」
而如果算不出來——那更可疑。
因為算不出來,通常表示你沒有在記錄
而沒有記錄的東西,會被歸功給「最近的那個人」。
而最近的那個人,通常是你自己。
所以最實際的一個動作,只需要在你的客戶表上多一欄:
「他是怎麼來的?」
而這一欄花你五秒鐘。而它會在你要做一個大決定的那一天,替你省下六個月。
法規邊界:沒有紀錄,就沒有歸因
既然講到記錄,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帳簿是法定要設置的。《商業會計法》第 23 條規定,商業應設置日記簿及分類帳簿二種以上,得視實際需要,加設其他必要之補助帳簿。
而要按發生的次序記。《商業會計法》第 34 條規定,會計事項應按發生次序逐日登帳,至遲不得超過二個月。而「兩個月」這個期限,比多數老闆以為的短。
而每一筆都要有憑證。《商業會計法》第 35 條規定,記帳憑證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經理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負責;但記帳憑證由代表商業之負責人授權經理人、主辦或經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者,仍應由其負責。
而稽徵機關可以要你拿出來。《所得稅法》第 83 條規定,稽徵機關進行調查或復查時,納稅義務人應提示有關各種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其未提示者,稽徵機關得依查得之資料或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而「依同業利潤標準核定」通常對納稅人不利——所以留紀錄不只是管理,也是保護。
「衡量一切利弊得失的基準。」——史蒂芬·柯維,《與成功有約》P211
而 Fred 換了一個世界,卻沒有換那把基準。那不是能力問題,是尺的問題——而尺錯了,後面所有的計算都是白算的。
本週行動
1. 換新做法時,第一個問題不是「怎麼做」,是「在這個世界裡,什麼算做得好?」
2. 用「季」評估效果,用「週」執行動作。多數人反過來,所以既挫折又做得不夠。
3. 別人做成一件事時,先問「他有沒有掛餌?」——有,那就不是運氣。而那件事我有做嗎?
4. 客戶表上加一欄:「他是怎麼來的?」五秒鐘的動作,會在關鍵的那天替你省下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