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0|他沒有改變自己的個性,他在牆上掛了一塊板子——然後變成分會第一名
BNI PODCAST ‧ EP 010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在馬里蘭州的年會現場錄音,由督導 Jerry Schwartz 出題。而其中一題——「怎麼幫別人找到有品質的引薦?」——引出了我認為整個系列裡最好的一個機制設計案例。
故事的主角,原本是分會裡最差的那一個
米斯納說:
「我們有一位會員是做印刷的,而他給的引薦比分會裡任何人都少。
會員委員會跟他坐下來,說:我們可以怎麼幫你帶進更多引薦?」
而他們一起想出來的東西,是一塊板子
他在自己的辦公室掛了一個大牌子,上面寫著:
「如果您正在找以下這些服務,歡迎自行取用他們的名片。」
底下是一整排放名片的小插槽。
而最下面加了一行字:
「P.S. 請告訴他們,是 XYZ 印刷的 Bob 介紹您來的。」
而結果是這樣
「他從一個幾乎不給引薦的人,變成那個分會的第一名引薦產生者。
而他連續好幾個月都是第一名——最後他們只好頒給他一個榮譽獎,因為他們也想讓別人有機會得獎。」
而他自己的解釋,才是這個故事真正的價值
米斯納轉述他的話:
「他說會這樣,是因為人們會走過來、抽一張名片,然後問我:『你對這個人了解多少?』
那給了我一個打開對話的機會。」
所以那塊板子的功能,不是發名片
是製造一個「讓客戶主動開口」的觸發點。
而這個區別很重要,因為它決定了你會不會抄錯。
而請注意這個設計最聰明的地方
他沒有改變自己的個性。
他沒有變得比較外向、比較會主動、比較會問問題。
他改變的是環境。而環境會替他問問題。
而這是我認為所有行為改變裡最可靠的一種
當你做不到某一個行為時,去布置一個會逼出那個行為的環境。
因為個性很難改,而牆上掛一塊板子很容易。
(奧爾波特寫過一句相關的觀察:「每個人的意志力都有極限,超過極限就會崩潰。」(《偏見的本質》P173)——而一塊板子沒有極限。)
而台灣的可執行版本,成本大概三百元
在櫃檯放一個小名片架,上面寫「這些是我們自己會找的人」,放五到十張名片。
而重點是那句 P.S.。
因為沒有那一句,它只是一個名片架
有了那一句,它變成一個可以被追蹤的引薦系統。
而它還有第二個作用:
它讓對方欠你一個「明確的人情」,而不是一份模糊的好感。
而明確的人情會被還,模糊的好感不會。
而這個故事還有一層,常常被忽略掉
這個點子不是他自己想出來的。
是會員委員會找他坐下來,一起腦力激盪出來的。
而他原本,是表現最差的那一個。
而多數組織對「表現最差的人」做的事,是另外三件
提醒他。給他壓力。或者請他離開。
而這個委員會做的是:坐下來,問「我們可以怎麼幫你」。
而結果是第一名。
所以有一個很實際的推論
低績效有兩種:「不想做」和「不知道怎麼做」。
而從外面看,它們完全一樣——都是一個很低的數字。
而管理者的第一個動作,應該是分辨,不是加壓
因為加壓對第一種有用,對第二種只會製造離職。
而分辨的方法,就是那個委員會用的那一句:
「你卡在哪裡?」
而這句話跟「你為什麼做不到」的差別,在於前者假設有一個障礙,後者假設有一個過錯。
而「六十秒是為了訓練引薦來源,不是為了成交」——這句話改變整個寫法
米斯納說:
「他們要記得,在分會會議上做六十秒簡報的時候,他們是在訓練引薦來源,不是在成交一筆生意。
他們對自己的產品和服務講得越具體越好。你必須真的精準到像雷射一樣。」
而這個區分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兩者要的東西正好相反
成交需要「涵蓋」——你要照顧到對方所有可能的疑慮,所以你會講得廣。
而訓練需要「聚焦」——聽的人只要記住一件事,所以你必須講得窄。
所以如果你把六十秒當成推銷,你會做出一個「什麼都有」的版本
而它的結果,是聽眾什麼都記不住。
而更精確的說法是這樣
推銷的聽眾,是「可能會買的人」。
而訓練的聽眾,是「不會買、但可能替你講話的人」。
而對後者說「我們什麼都做」,等於什麼都沒說——因為他無法用這句話去辨認一個機會。
所以給六十秒一個很硬的檢驗標準
你的六十秒,能不能讓聽的人在下週遇到某個具體場景時,腦中跳出你的名字?
不能——那你講的是廣告,不是教材。
而「互惠圈」那個例子,示範了「具體」到底該多具體
米斯納給的範例是:
「我需要認識 XYZ 公司的 John Doe,他的職位是某某。」
而他用的對比詞很好:這比「散彈打鳥」有效,而散彈打鳥是多數人在做的事。
而值得追問一句:為什麼「具體」比較有效?
一般的解釋是「別人比較好幫」。
而我認為真正的機制在另一邊:
具體的請求,讓「幫不上忙」變成一個明確的事實。
而這聽起來像壞事,其實是好事
因為它讓幫得上的那個人被凸顯出來。
而模糊的請求——「我想認識一些做建材的」——會讓房間裡每一個人都停在同一個狀態:
「好像可以幫,但也不確定。」
而那個狀態的結果,永遠是沒有人行動
所以:
「具體」真正的功能,不是提高命中率。是消滅那個「不確定要不要動」的中間地帶。
而這對台灣的社團特別實用
把「請大家多幫忙介紹」——
改成「這個月我想認識三家在永康做長照的機構」。
前者永遠得到零。後者通常會得到一。
而一,就足以讓這件事變成一個習慣。
最後:一個很小、但值得記的細節
米斯納提到,他們把 one-on-one 這個說法改成了 one-to-one(寫成 1-2-1)。
理由是:「在世界上某些國家,one-on-one 有完全不同的意涵。」
而這件事的一般教訓,比它本身有用
跨語言擴張時,出問題的往往不是專有名詞,而是那些看起來最中性的日常用語。
因為專有名詞會被翻譯、會被解釋。而日常用語會被直接沿用。
而正是那些字,在不同語境裡帶著不同的暗示。
台灣的對應很明顯:最危險的不是那些難的字,是那些「好像不用翻」的字。
法規邊界:那塊板子上的名片,不是你的
名片架這個做法很好用,而它在台灣有幾個要先想過的地方。以下為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公開陳列別人的名片,要先取得同意。《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7 條規定,本法所稱同意,指當事人經蒐集者告知本法所定應告知事項後,所為允許之意思表示;蒐集者明確告知當事人其權益受影響之情形後,當事人單純之沉默,不得推定為同意。「他給過我名片」不等於「他同意我把它放在店裡發」。問一句就好。
而推薦是有責任的。《民法》第 185 條規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介紹一位你其實不了解的廠商,出了事不必然沒有你的份——所以那句「你對這個人了解多少」,你最好真的答得出來。
而經手的人也有責任。《消費者保護法》第 8 條規定,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商或提供服務者連帶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已盡相當之注意」這句話,正是你該事先查清楚的理由。
而招牌上的名稱有限制。《商業登記法》第 20 條規定,商業之名稱,不得使用易於使人誤認為與政府機關、公益團體有關之名稱。做牌子之前順手確認一下,比拆下來便宜。
「意志力就如同肌肉。」——《剛剛好的完美主義》P092
而肌肉會累。那位印刷業者沒有去鍛鍊「主動開口」這塊肌肉——他在牆上掛了一塊板子,讓客人替他開口。環境不會累,而且它每天都在上班。
本週行動
1. 做一個名片架,寫上「這些是我們自己會找的人」,別忘了那句 P.S.(先徵得對方同意)。
2. 面對低績效的人,先別加壓,先問:「你卡在哪裡?」——分辨不想做和不會做。
3. 重寫你的六十秒:能不能讓人下週遇到某個場景時想起你?不能就是廣告,不是教材。
4. 把「請大家多幫忙介紹」改成一個有公司名、地區、職位的具體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