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8|不要「表現得像主人」,要「成為主人」——內向的人缺的不是勇氣,是腳本
BNI PODCAST ‧ EP 01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問了一個是非題:「要成為人脈高手,你必須是一個很會跟人打交道的人」——是真的還是錯覺?
米斯納的答案是:錯覺。
而這一集真正的價值,不在這個結論,在他為了得到這個結論所做的那個切割。
他把「人脈」切成了兩段
他說:
「外向的人可以直接走向一個陌生人開始講話,但他們不擅長問問題、不擅長了解對方。
內向的人不擅長走向陌生人自我介紹,但他們在建立連結和關係上,好得多。」
也就是:
第一段——開啟對話。第二段——延續對話、建立關係。
而多數關於「內向外向」的討論,都少了這一刀
它們把「人脈能力」當成一個單一能力,然後問:你有沒有?
而只要它是單一能力,內向的人就永遠是輸的那一邊。
而只要把它切成兩段,這件事立刻變成:兩種人,各擅長一半。
而這是一個非常通用的思考工具
當一個能力被描述成單一維度,而某一群人在上面永遠輸——那多半不是他們不行,是那個維度切得太粗。
(劉潤有一句話,剛好就是在講這件事:「笛卡兒時代之前,人們總是把高維問題降到一維後再提問。」(《底層邏輯2》P102))
而正確的動作,不是鼓勵他們
是重新切分那個能力。
因為鼓勵只會讓人更用力地做同一件他做不好的事。
而這在管理上有立即的用途
「業務能力」「領導力」「溝通能力」「服務態度」——
這些詞粗到幾乎沒有診斷價值。
而具體的做法是:把你想改善的那個能力,寫成三到五個動作。
而你通常會發現:你不是「不擅長」,你是「其中一個動作不擅長」。而那個動作,往往可以繞過去。
而米斯納給的繞道方法,非常具體
他引用 Adele Scheele 在《Skills for Success》裡的說法:「要在人脈上成功,表現得像主人,不要像客人。」
而他接著補了一句很誠實的話——而這句話才是重點:
「說『表現得像主人』很容易,做起來卻很難。
最好的方法不是『表現得像』主人,而是『成為』主人。」
請注意這個差別,它比表面上大得多
「表現得像」需要持續消耗意志力。
「成為」不需要。
因為一個職務,會替你提供三樣東西
一個開場白。一個正當理由。一個明確的結束點。
米斯納示範的那句話就是全部:
「你好,我叫 Frank,我是今天的來賓接待。歡迎你來參加,有任何問題我很樂意回答。」
而那三樣,正是內向的人在社交場合真正缺的東西
他們缺的不是勇氣,是腳本。
而更精確地說,缺的是一個「我為什麼在跟你講話」的合理答案——沒有職務的時候,那個答案是「我想認識你」,而那句話對很多人來說,講不出口。
所以這裡有一個更一般的原則
當你想改變一個行為時,改變角色比改變意志有效。
因為意志要每一次重新啟動。而角色,只要啟動一次。
而台灣的版本可以很直接
不敢在社團裡發言的人——去接一個「必須發言」的職務。
而它有效的原因不是職務會給你勇氣。
是它讓「不講話」變成失職。
而多數人對「失職」的迴避,遠強過對「尷尬」的迴避。
而米斯納接著講了一句反直覺的排序
「說實話,外向的人要做的功課比內向的人多。
因為(自我介紹)有現成的機制可以用。
我認為,學會問問題、把資訊挖出來,比學會自我介紹難。」
而這個排序是對的,理由是結構性的
自我介紹是一個「一次性動作」——它可以被劇本化。
而提問是一個「連續回應」——它無法被劇本化。因為下一個問題,取決於對方剛剛說了什麼。
而這給了一個很好用的成本判準
可以被腳本解決的困難,都是簡單的困難。
所以:一個技能能不能靠 SOP 解決?能,那它很便宜。不能,那它很貴——而它也正是你真正的護城河。
(《執行長日記》裡的說法很短:「提問比起告知更具成效。」(P062))
而這對花錢做訓練的老闆,有一個不太好聽的推論
你花錢做的訓練,如果內容都能寫成 SOP——那它訓練的是便宜的東西。
而便宜的東西,競爭對手也買得到。
而「兩隻耳朵一張嘴,按比例使用」——這句老話需要一個可執行的版本
因為「多聽少說」是一個無法被執行的指令。
沒有人在對話進行中,會去算自己講了幾成。
所以要把它改成一個計數,而不是一個比例
我的建議是:
每一次對話,目標是「問到三個我原本不知道的事實」。
而重點在「事實」兩個字
不是感想,不是意見,是事實。
他哪一年開始做的。他上一份工作是什麼。他小孩幾歲。他店裡最忙的是星期幾。
因為事實可以被記住、可以被寫下來、可以在下一次被提起。而感想不行。
而三個事實,大約需要八到十分鐘的對話——而那正好是一場活動裡,合理的單人時間。
最後:有一件事米斯納沒有講,而我認為必須補上
他的解法(去當接待)確實有效。而它有一個代價:它把內向的人,放進了一個高頻互動的位置。
而「內向」和「害羞」不是同一件事
在一般的心理學用法裡:
害羞,比較接近「社交互動會引起恐懼」。
而內向,比較接近「社交互動會消耗能量」。
所以對內向的人來說,真正的限制不是「敢不敢」
是「能撐多久」。
而這表示:接待這個職務要能長期有效,必須配一個東西——結束之後的獨處時間。
具體到可以寫進行事曆
開完會之後,不要立刻排下一場。留三十分鐘給自己。
而如果做不到這件事,那個職務會在兩個月內把人燒完。
然後那個人會得出一個錯誤的結論:「我果然不適合。」
而他適合。他只是沒有排休息。
法規邊界:職務、保險,以及你記下來的那些事實
這一集談的是「接下一個職務」以及「把對方的資訊挖出來」。這兩件事在台灣各有規範。以下為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志工是要受訓的。《志願服務法》第 9 條規定,為提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保障受服務者之權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對志工辦理下列教育訓練:一、基礎訓練。二、特殊訓練。「接了職務就上場」不是常態,先受訓才是。
而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保險。《志願服務法》第 16 條規定,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必要時,並得補助交通、誤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這一條常被忽略——而它保障的是自願來幫忙的那個人。
而你記下來的那些「事實」,是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1 條規定,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應維護個人資料之正確,並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更正或補充之;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他小孩幾歲」記錯了,比沒記還糟;而目的消失了,該刪就要刪。
而這些權利不能被事先拋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一、查詢或請求閱覽。二、請求製給複製本。三、請求補充或更正。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五、請求刪除。所以入會表格上寫「同意本會不受限制使用」,該條款在法律上站不住。
「笛卡兒時代之前,人們總是把高維問題降到一維後再提問。」——劉潤,《底層邏輯2》P102
當一個能力被講成單一維度,而某一群人在上面永遠輸——那多半不是他們不行,是那個維度切得太粗。正確的動作不是鼓勵他們,是重新切分那個能力。
本週行動
1. 挑一個你「不擅長」的能力,把它拆成三到五個動作。找出真正卡住的是哪一個。
2. 不要「表現得像主人」,去接一個職務,成為主人——讓不開口變成失職。
3. 下一場活動,目標改成「問到三個我原本不知道的事實」,會後立刻寫下來。
4. 如果你是內向的人:會後留三十分鐘給自己,不要排下一場。那不是懶,那是續航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