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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244|賣工業燈泡的諾提,加入的理由不是拿引薦——他是來取得「幫得上客戶」的能力

BNI PODCAST ‧ EP 244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二十多年前,BNI 還只有一百多個分會的時候,米斯納博士在內華達辦一場分會啟動會,一位叫諾提的先生走過來說他要加入。他賣的是商用燈泡——工廠、大樓用的特殊燈泡,你沒辦法為了給他人情引薦而買幾顆回家用;而且他不賣燈具,只賣燈泡。

米斯納老實跟他說:我有一百多個分會,連一位商用燈泡業務都沒有,我不確定這對你行得通。諾提問:所以你是說我不能加入?米斯納說不是,我只是要你知道風險。諾提又問:所以你是說我不該加入?米斯納說我也不想這樣說,我只是希望你事先知道。

然後諾提給了兩個理由。第一,「我相信在這個組織裡,我會跟很多人建立關係,而這些人是我可以介紹給我的客戶的。如果我能幫到我的客戶,會強化我跟他們的關係,他們就更可能繼續跟我做生意。」第二,「你不認識我。我會拿到生意的,我很會經營人脈。」

一年後米斯納回到那一州演講,諾提主動要求上台介紹他。介紹完之後,諾提說:我要宣布一件事,連我分會的人都還不知道——我第一次拿下公司的業績競賽冠軍,獎品是夫妻倆去巴哈馬的郵輪行程,而競賽期間我做的業績有四成來自 BNI 分會的引薦;然後他說,而等一下要介紹的這位先生,當初想勸我不要加入。

米斯納的結論是:從那之後我再也不曾勸任何人因為行業冷門而不要加入。成敗跟行業關係不大,跟人關係很大。

這是一個很好的故事,但我認為整集把重點放錯了地方。真正值得學的,是諾提說出口的第一個理由——而那個理由被跳過了。

他不是來拿引薦的,他是來取得「幫得上客戶」的能力

再讀一次諾提的第一句話。他說他加入是為了認識一群他可以介紹給他自己客戶的人。

請注意這個方向:不是「分會的人會把客戶介紹給我」,而是「我可以把分會的人介紹給我的客戶」。這是一個完全相反的價值流向,而它解決的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問題。

諾提賣的是燈泡——一個高度商品化的東西。同樣規格的燈泡,別家也有;價格差不多,品質差不多。在這種生意裡,你的競爭優勢不可能來自產品,只能來自關係。而關係要靠什麼維持?靠你能不能持續地對客戶有用,而且是在燈泡以外的地方有用。

分會給了他一個現成的答案:一整組他信得過的專業人士。當工廠廠長跟他抱怨勞檢、抱怨會計、抱怨鐵捲門壞了,他不再只是那個賣燈泡的,他變成那個幫得上忙的人。而幫得上忙的人,訂單不會被兩塊錢的價差搶走。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把客戶價值寫成一個很簡單的判準:「客戶感受到的價值>替代方案」(P117)。諾提做的,就是在燈泡之外替自己加上一整層替代方案沒有的東西。

這一點的普遍價值遠大於「冷門行業也能成功」。對任何商品化程度高的行業來說,分會的價值不在於帶來新客戶,而在於留住舊客戶。建材、耗材、五金、物流、包材、基礎保養品——這些行業的成員如果只用「我這個月拿到幾筆引薦」來評估分會,他們會低估自己實際拿到的東西,而且會在第八個月退出。

所以這裡有一個可以直接用的自我檢查:過去三個月,我把分會裡的哪幾位介紹給了我自己的客戶?這個數字如果是零,你等於只用了這個組織一半的功能,而且是比較貴的那一半。

「是人不是行業」——這句話太強了,而且有代價

米斯納的結論是:成敗幾乎完全取決於人,跟行業關係不大。我理解他想鼓勵人,但這句話推得太遠了,而且它有一個實際的代價。

如果成敗純粹取決於人,那麼一位一年下來沒什麼引薦的成員,就只能是他個人不夠好。這個歸因很傷,而且經常是錯的。更麻煩的是它不提供任何幫助——你告訴一個做工業檢測的成員「這取決於你」,他能改的是什麼?更努力嗎?

比較準確的版本是:行業決定了難度,人決定了能不能克服那個難度。兩個都是變數,而且承認難度存在,才有辦法討論怎麼對付它。

米斯納自己其實提供了對照組:他說我看過做印刷的人,一年下來生意還是沒起色——一個印刷業的怎麼可能一年還接不到生意?沒錯。印刷業的簡單和燈泡業的困難,正好證明了行業是一個變數。這兩種人需要的是完全不同的策略,而不是同一句「取決於你」。

真正的難度變數:你的機會會不會在日常對話裡出現

那麼難度到底來自哪裡?我認為不是「冷不冷門」,而是一個更精確的東西:需求的可辨識度——旁人有沒有辦法在一般的對話中,認出你的機會出現了。

印刷業之所以簡單,是因為需求會自己報到:有人會說「我們要印一批型錄」。這句話任何人都聽得懂,也知道該轉給誰。

商用燈泡之所以困難,是因為沒有人會在聊天時說「我們廠房需要換工業燈泡」。這個需求存在,但它不會用這種形式出現。它會用別的形式出現——而問題就在這裡:諾提的分會夥伴不知道那些形式長什麼樣子。

所以難度高的成員該提供的,不是更好的「我做什麼」的說明,而是一份觸發詞清單:你聽到什麼句子的時候,該想到我。

諾提的版本大概是這樣:「我們廠的電費好像太高了」「換燈泡要停產線很麻煩」「倉庫太暗,工安一直提醒」「我們最近在查節能補助」——這四句話裡沒有一句提到燈泡,但每一句都是他的機會。

這才是冷門行業成員真正該花力氣做的事,而且它是可以寫下來、可以交給別人的。不要教別人你的專業,教別人你的訊號。把三到五句觸發詞寫在一張紙上發給大家,效果會超過十次六十秒的專業說明。

那位鐵匠做的事,值得每個難引薦的行業抄

節目後段普里希拉提到她們分會來過一位水泥檢測業者(她說當時心想「完了,我們大概幫不上這個人」),米斯納則提到北加州有一位鐵匠——這大概是最難引薦的職業之一。

但那位鐵匠做了一件很聰明的事:他做刻著公司 logo 的烙鐵。米斯納買了一支印著 BNI 標誌的,每次在家烤肉就把它燒熱,在牛排上烙一個印。

請注意這個東西同時做到了幾件事:它可以被展示(每次烤肉都會出現)、可以被複述(「有個鐵匠會做烙牛排的烙鐵」比「有個鐵匠會做鍛造大門」好講一百倍)、而且它自己會製造引薦的場合——每一次烤肉,都會有人問這是哪來的。

這給了一個可以推廣的做法:難以引薦的行業,去設計一個「引薦載體」——一個小的、具體的、可以被拿在手上或轉傳的東西。

律師可以做一頁「簽約前必看的五個條款」;會計師可以做一張報稅與申報期限的日曆卡;工安顧問可以做一張「勞檢最常開單的十項」;水泥檢測可以做一份「驗收時該問承包商的三個問題」。這些東西的共同點是:你的夥伴可以直接把它交給第三人,而不需要理解你的專業。

劉潤說「差異化就給消費者帶來了體驗價值」(《底層邏輯1》P288)。而在引薦的脈絡裡,這個載體提供的是另一種價值——它讓一個外行人有東西可以遞出去。

那個四成,該怎麼讀

關於「競賽期間四成業績來自分會引薦」這個數字,我想做一個誠實的註記——不是質疑諾提,而是提醒怎麼使用這類故事。

這是自行申報的數字、單一個案、而且是他表現最好的那一段期間。這三個條件加起來,意味著它不能用來支持「冷門行業會成功」這個一般性結論。而且會被拿上台講的故事,本來就一定是成功的那些——那些同樣冷門、同樣努力、但一年後默默退出的人,不會有人請他上台。

所以這個故事精確地證明了什麼?它證明的是:冷門行業不必然失敗。這已經很有價值了——它足以推翻「這種行業不用試」的預設。但它不等於「你也會成功」,而把它當成後者來用,會讓一位掙扎中的成員更難開口求助。

替米斯納說句公道話:他當時做得沒錯

米斯納說「那是我最後一次勸人不要加入」。他把這件事當成自己的錯誤,但我認為他當時的做法其實是對的,只是預測錯了——而這兩件事不一樣。

看他實際做了什麼:他沒有拒絕諾提,他揭露了風險,然後把決定權留給對方。諾提問了兩次「所以你是說我不能/不該加入」,他兩次都拒絕替對方做決定。這是相當高的誠信標準——在一個靠會費運作的組織裡,主動告訴潛在會員「這對你可能沒用」,是有成本的。

真正的教訓不是「不要提醒風險」,而是「提醒風險,但不要替對方下結論」。米斯納做到了後半,只是他自己記得的是前半。而如果他真的照事後的感想改成「從此不提醒」,那反而是退步——因為下一位冷門行業的候選人,會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加入。

放回台灣:B2B 成員最容易被低估

台灣分會裡最容易被誤判為「難引薦」的,通常是這幾類:工業耗材、模具、檢測驗證、環安衛顧問、二類電信、工廠自動化、包裝材料。它們的共同點正是前面說的——需求存在而且金額很大,但不會在日常對話裡以可辨識的形式出現。

而這些成員通常也是分會裡客戶單價最高的一群。一筆工業設備的引薦,金額可能抵得過三十筆消費性服務。所以分會如果因為「不好幫」而少花力氣在他們身上,其實是把最大的一塊放掉了。

具體的建議是給這幾類成員一個不同的舞台:不要讓他們用六十秒講產品,讓他們用十分鐘講「我的客戶通常是在什麼情況下發現自己需要我」。這個題目會逼出觸發詞,而觸發詞才是別人接得住的東西。

我自己的行業剛好是相反的極端——醫美的需求辨識度極高,任何人聽到朋友抱怨膚況都知道可以轉給我。正因為容易,我更該記得諾提的第一個理由:我從分會拿到最有價值的東西,其實是「當客人問我推薦誰」的時候,我有答案。

法規邊界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引用個案業績數字要標明性質。《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禁止對商品或服務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薦證廣告規範說明要求薦證內容與事實相符,並就非普遍可達成的效果要求揭露。以單一成功案例的比例數字對外招募,應說明統計基礎、期間與個案性質。

B2B 引薦要小心回扣。對採購或決策人員給付佣金、回扣以換取訂單,可能使該人員涉及《刑法》第 342 條的背信罪;若對象為公務員或受託行使公權力者,另涉《貪污治罪條例》相關規定。工業耗材、設備等領域的「介紹費」安排,務必先確認合法性。

涉及政府採購另有迴避規範。《政府採購法》第 15 條規範採購人員的利益迴避,第 87 條至第 89 條就妨害採購的行為定有刑責。分會成員之間的引薦若涉及公部門或公營事業的標案,界線比一般商業往來嚴格。

把客戶介紹給分會夥伴,仍受個資法規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第 19 條、第 20 條規範蒐集與特定目的外利用。諾提那套「把好的專業人士介紹給我的客戶」的做法很好,但方向要正確——由客戶自己接洽,不要直接把客戶名單交出去。

「客戶感受到的價值>替代方案。」——劉潤,《底層邏輯2》P117

賣燈泡的沒辦法靠燈泡贏。諾提做的是在燈泡之外,替自己加上一整層替代方案沒有的東西。

本週行動

1. 算一個數字:過去三個月,我把分會裡的哪幾位介紹給了我自己的客戶?是零的話,你只用了一半的功能。

2. 寫下三到五句「觸發詞」——別人聽到什麼句子時該想到你。不要教專業,教訊號。

3. 設計一個「引薦載體」:一張表、一份清單、一個小物,讓外行人有東西可以直接遞出去。

4. 給難引薦的成員換一個題目:不要講產品,講「我的客戶通常在什麼情況下發現自己需要我」。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44《Do Unique Professions Work in BNI? (Classic Podcast)》(2012-02-22 重播,原集為 Ep 152,2010-04-28;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252、Ep 255,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內容為當年時空背景下的討論,制度與作法可能已有調整;節目中引用的業績比例為個案自述,本文已就其性質另作說明;文中的分析、批評與延伸推論為改寫者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底層邏輯1》與《底層邏輯2》(劉潤),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