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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561|你請全分會去按你粉專的讚——那到底算不算一則引薦?

BNI PODCAST ‧ EP 56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表面上在吵一個小問題:按讚算不算引薦?而它真正處理的,是一個對每個分會都很重要的東西——當定義開始鬆動的時候,該怎麼辦。

那個問題

而這一集屬於「問 Ivan」系列。提問的是一位名叫 Michelle 的 BNI 總監,她說她跟一些總監與會員有過一些很有意思的討論。

而問題本身很清楚:

「如果我以會員的身分站起來做每週簡報,然後說我今天的引薦需求是『請幫我的公司臉書專頁按讚』——那些去臉書按了讚的夥伴,可以交一張引薦單嗎?」

而 Misner 先回到定義

而他處理這個問題的方式,是先把定義搬出來:

「一則引薦,是與一位『正在市場上要購買你的產品或服務』的人做生意的機會。」

而他重複了一次,因為那個限定詞是重點:「一則引薦,是跟一個『正在市場上要買你的產品或服務』的人合作、做生意的機會。」

而他接著提出了那個很多人聽過、也很多人誤用的但書:

「你,作為一位個別的會員,可以重新定義它——但只適用於你自己。」

而他把界線劃得很清楚:「我不能替你重新定義它,但我可以替我自己重新定義它。」

而他講了自己當年怎麼用這個但書

而 Misner 舉了他自己當會員時的例子,這一段很重要,因為它示範了「什麼樣的重新定義是合理的」:

「我自己當商業顧問、也是 BNI 會員的時候就這樣做過。我把『一場可能的演講機會』當成一則引薦。」

而他說明了那個條件:「我說:『你看,如果你能把我引薦給一個願意請我去講的組織』——而我當時是幫扶輪社那類社團做免費演講——『如果你給我一則去社團演講的引薦,我會把它算成一則正式的引薦。』」

而他給了那個理由:「為什麼?因為在那些演講場合,我因為做這些免費演講而拿到了大量的生意。」

而請把這個判準記下來,因為它是這一集的核心:那個重新定義之所以成立,是因為它可以被追蹤到錢。

而支持「算」的理由,他也認真列了

而我很欣賞 Misner 在這一集的做法——他先把對立面的論點完整地講一遍。

①「會員只是在替自己重新定義,而且永遠不能套用到別人身上。」

②「引薦這件事確實是情人眼裡出西施。有些行業要求的引薦——像我當年那種無償演講——對我來說就是很棒的。」

③「臉書專頁需要一定數量的讚才能拿到貼文的數據分析,而有時候人們會用讚數來評斷一個商業專頁。」

而他還轉述了 Michelle 舉的例子:「如果你在找這一區的汽車美容,一家有 10 個讚,另一家有 900 個讚,你可能會選 900 個讚的那家。」

而 Misner 誠實地說:「老實說,我會試著選那個我認識的人親自推薦的——但我懂為什麼讚很重要。我真的懂。」

而反對的理由:三個檢查

而他給的三個反對理由,其實是三個非常好用的檢查題:

①「這真的是一個做生意的機會嗎?」——他自己的答案是:「我認為很清楚。不,它不是。」

②「副會長要怎麼做引薦真實性查核?」——「那會很困難。」

③「這個讚會產生任何成交感謝嗎?」——「不會。這是真的。」

而這三題可以直接拿去檢查任何一件「這算不算引薦」的爭議。

而他的結論

而因為這是「問 Ivan」,所以他直接給了立場:

「我個人的建議是:不,這不是一則引薦。」

而他給了它一個正確的名字:

「它是一種背書(endorsement)。」

而他把它類比成另一件他做了很多年的事:「就像我多年來說的——如果你跟某個人做過生意,請他寫一封推薦信、署名,或是幫忙潤飾。」

而他還分享了一個很實用的小技巧:

「我會問人:『跟我合作,你最喜歡的是哪些地方?』他們給我三四句話。然後我用那三四句寫成一段東西,交給他們。」

而他對這件事的定位是:「對我來說,那是一種背書。那是一種感謝。我不認為它是一則正當的引薦。」

而他講出了他真正擔心的事,這句話是這一集最重的一句:

「我認為那會貶低『引薦』這件事的價值。」

而他也給了處理爭議的正確程序:「如果這在你的分會裡真的是個問題,會員委員會應該介入,好好討論這到底算不算一則正當的引薦。」

而他給了一個更好的做法

而 Misner 沒有停在「不行」,他給了一個替代方案,而我認為這才是這一集最實用的部分:

「我看過有些分會辦『按讚月』,他們會說:『這裡是我們所有人的網站清單,這個月請你慢慢來——不用一次做完——去幫每個人的專頁按讚。』」

而還有一個更完整的版本:

「我看過一個分會說,當有人把所有人都按完了,就寄一封信給副會長,這樣副會長可以說:『某某某跟某某某已經把大家的專頁都按過讚了,我們給他們一個大大的掌聲。』」

而他的定位很精準:「那是一個真正的團隊建立活動,而不是一則引薦。」

而主持人 Priscilla 也給了一個很到位的分析:「我覺得那比較像是一種品牌活動。你是在幫助那個人改變大眾怎麼看他。它不會直接導向財務上的收益,所以我認為你是對的——它不是引薦,它就是一種背書。」

機制拆解:為什麼守住定義這麼重要

而我想把這件事講清楚,因為它遠不只是臉書的問題。

①一個組織的指標,決定了它成員的行為。

②而當一個指標可以用很低的成本達成時,大家就會去做低成本的那件事。——按讚三秒鐘,找一個真的要買的客戶要三個月。

③所以一旦「按讚」算引薦,引薦的數字會上升、而生意不會。

④而那時候你會有一個看起來很健康、但實際上什麼都沒發生的分會。

而馬斯洛在《動機與人格》裡那句話,就是這件事的心理學版本:

「手段與目的也經常被混淆。」(P066)——而讚是手段,生意是目的。而當手段被記進成績單,它就會取代目的。

而《一眼看出奧客的應對絕技》裡有一句話,我認為每個幹部都該記住:「必須放棄模糊不清的定義。」(P102)

而《好好退休》裡那句「社會認同而帶來的幸福感就會隨之消失」(P024),是對「衝讚數」這件事最溫和的提醒。

而《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裡那句「社會認同是促成低起標價更有效的關鍵因素」(P149),則說明了為什麼讚數確實有用——它有用,但它有用的方式不是「引薦」。

而劉潤那句「誰有權『定義』公正」(《底層邏輯1》P352),剛好對應 Misner 的程序建議:當定義有爭議時,要交給有權定義的人(會員委員會),而不是各自解釋。

放回台灣:這一集要更新兩件事

而這一集錄於 2016 年、2018 年重播,所以有兩件事必須更新。

①臉書專頁的機制已經變了很多。——當年那個「要有多少讚才能拿到數據分析」的門檻,以及讚數對觸及的影響,跟今天已經不一樣。而今天多數平台的演算法看的是互動率與停留時間,不是讚數。

②今天更常見的版本不是按讚,是「請幫我寫五星評價」。

而第二件事在台灣需要更謹慎地處理,因為它比按讚敏感得多。

因為請沒有實際消費過的人撰寫好評,可能構成不實廣告,涉及《公平交易法》上對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的規範;而多數平台也明文禁止。

而在醫療與醫美領域更嚴格:病人見證與療效宣稱本身就是《醫療法》醫療廣告規範的限制對象——所以「請夥伴幫我寫評價」這件事,在我這一行是完全不能做的。

而我自己的做法是把界線畫在一句話上:只有真的來過的人,才可以留下關於我們的公開評價;而我們不會請求、不會提示、不會提供任何對價。

而回到 BNI 本身。我認為 Misner 那個「按讚月」的設計,在台灣分會非常適用,而且可以再擴充:

追蹤彼此的社群帳號、分享一次夥伴的貼文、在自己的群組轉發一次夥伴的活動訊息。——這些全部都是真心的支持,而且全部都不該被記成引薦。

而把它們獨立出來表揚,反而更好。因為那讓「引薦」保持稀有,也讓「支持」有了自己的舞台。

把「讚」當成一種背書與感謝,而不是一則引薦。

收束

而這一集最值得帶走的,不是「按讚不算引薦」這個結論,是那三個檢查題。

因為未來一定還會出現新的爭議——加 LINE 好友算不算?進群組算不算?留下一則詢問訊息算不算?

而你不需要每次都問別人,你只要問那三題:這是一個做生意的機會嗎?副會長查得出來嗎?它會產生成交感謝嗎?

而如果三題都是否,那它不是引薦——但它仍然可能是一件很值得做、也很值得被表揚的事。

本週行動

用那三題檢查你最近交出的引薦:是做生意的機會嗎?查得出來嗎?會產生成交感謝嗎?②如果你的分會有這類爭議,交給會員委員會討論一次,做出一個大家都知道的共同標準——不要讓每個人各自解釋。③把「互相支持」獨立出來辦:追蹤、分享、轉發都很好,但獨立表揚,不要記成引薦;而涉及公開評價者,請確認符合平台規則與相關法規。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561《Is a Facebook Endorsement Really a Referral?(經典重播)》(原始集數 Ep 467,2016 年首播;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屬「問 Ivan」系列,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文中關於臉書專頁讚數、數據分析門檻與其對觸及之影響,為 2016 年當時之情況,社群平台機制其後已多次變更,請以平台現行規則為準;引薦之定義與查核方式亦請以所屬區域現行規定為準。於台灣,請未實際消費者撰寫好評或以對價換取評價,可能構成不實廣告並涉及《公平交易法》相關規範,多數平台亦明文禁止;醫療與醫美領域之病人見證與療效宣稱另受《醫療法》醫療廣告規定限制。本文非法律意見,實務請諮詢專業人員。文中書籍引文出自亞伯拉罕·馬斯洛《動機與人格》、島田直行《一眼看出奧客的應對絕技》、克莉絲汀·賓斯《好好退休》、諾亞·葛斯坦等《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劉潤《底層邏輯1》,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