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612|同一個「新點子」,他看過二十四次失敗
BNI PODCAST ‧ EP 612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三十四年來,至少有二十四位董事跟他說過同一個「很棒的新點子」。而他看到的是二十四次失敗。——這一集真正在講的,是為什麼失敗過的點子會一直回來。
一集沒有準備的節目
Misner 在開頭就先說清楚了:
「我們從來沒有做過完全沒準備的一集。我要根據你講過的一句話直接開講,因為我對這件事情火力很足。」
起因是 Ep610——那一集的來賓談「定時重複」是成功的關鍵之一。而 Priscilla 錄完之後問了一個很自然的問題:
「如果你一直做同樣的事,那創意要放在哪裡?你要怎麼做出更多產品、怎麼變得更好?」
而 Misner 說:「對,我的反應很強烈。我會試著在節目上收斂一點。」(他沒有很成功。)
而他的核心論點
「我認為你兩個都需要——重複和創新。但問題在這裡:
你一說「我們需要創新」,我在 BNI 看到的就是——大家開始改東西。
『喔,Ivan 說要創新。』然後他們就開始改。而他們改的,是我們以前做過的、行不通的、根本說不通的蠢東西。」
而他的處方是一個聽起來自相矛盾的詞:
「創新必須有計畫地做,必須是「被規劃的創新」。這聽起來反直覺,但你不能隨便亂創新——尤其當你談的是一個有將近九千個分會的全球性組織。」
而如果一定要在兩者之間選邊站:
「多數小企業最大的錯誤,是他們沒有做重複。」
「無聊不是改變的理由」——而這條規則比它聽起來難得多
「我看到生意人做得最糟的一件事,就是他們只是因為覺得無聊,就想把東西改掉。
無聊不是改變的理由。無聊不是把你正在做的每件事都翻掉的理由。」
而我想把這條規則為什麼難,講得更清楚一點。
因為無聊是「操作的人」的感受,不是「被服務的人」的感受。
你已經開過兩百次例會,而今天走進來的來賓,開的是第一次。
所以問題出在這裡:最厭倦這套流程的人,正好是做過它最多次的人——也就是最不能代表這套流程服務對象的那個人。
而診所裡完全一樣:那段術前說明你講到會背了,而坐在你面前的人是第一次聽。你覺得它老掉牙的那一刻,正是它對她最有用的時候。
所以 Misner 那句常講的話才成立:
「做六件事一千次,不要做一千件事六次。」
而 BNI 自己怎麼創新:一張很陡的階梯
「BNI 創新的方式是試誤,而不是跟九千個分會說『欸,有個點子,你們試試看』。
不。我們先在一個分會試。行得通,就在五個分會試。行得通,就在二十個分會試。
行得通,我們可能在一個區試。行得通,就在一個國家試。行得通,才全球推。」
這張階梯看起來像官僚流程,但它其實是一個很精準的風險工具。
請注意這個不對稱:
如果這個點子是對的,測試讓你晚幾個月得到好處。
如果這個點子是錯的,沒有測試,損害要乘以九千。
所以這條規則可以濃縮成一句:
你測試的規模,應該跟你的把握程度成反比。
而 Misner 也列了 BNI 真的做出來的創新:教育協調人是一項創新、來賓說明會是一項創新、BNI Connect 也是。
所以他不是反對改變。他反對的是「沒有經過階梯的改變」。
而 Priscilla 用爵士樂反問了一次
這一段很值得看,因為她沒有被說服,而且她的反例很有力:
「我是從即興演奏的角度來看的,因為我彈爵士。而我們被教的就是:在一個結構之內,生出新的想法。
它確實有結構,但創意和即興還是有它的價值——你怎麼回應?」
而 Misner 的回答分成兩半。前半他不讓步:
「我不會把爵士拿來跟 BNI 例會比。它們差很多,爵士裡的即興跟商業會議裡的即興,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而後半,他其實接受了她的架構:
「但我相信你可以把一些即興放進 BNI 例會裡——透過你的每週簡報。
它們不應該週復一週都一樣。事實上,最糟的就是那種每週都一模一樣的。你要換掉那些。那就是把創新放進既有結構裡的方法。」
而我認為這裡浮出了整集最有用的一個設計原則:
要替「求新」指定一個房間,好讓它不會滲進承重牆。
因為想改變的衝動本身不會消失。如果沒有一個合法的地方讓它發作,它就會跑去改流程。
所以在分會裡:每週簡報和特色簡報,應該常常換;而流程,不要動。
而在診所裡,這條線畫起來更明確:
不能因為無聊而改的:療程 SOP、感染管制、術前告知與同意流程、耗材與紀錄。
應該常常換的:衛教的說法、社群內容、接待用語、教育訓練的形式。
📚 延伸閱讀
《執行長日記》 史蒂芬·巴列特
「最大的贏家,做了最多的實驗」 P208
乍看之下,這句話跟 Misner 這一集是對立的——一個說「做最多實驗的人贏」,一個說「不要一直改東西」。
而它們其實完全不衝突,關鍵在於「實驗」這個詞。
一個實驗有三樣東西:一個假設、一個範圍、一個衡量方式。
而「因為無聊所以換個做法」三樣都沒有——它沒有預測,所以無法被推翻;它沒有邊界,所以出事會全面出事;它沒有指標,所以你永遠不會知道結果。
所以巴列特說的「多做實驗」,跟 Misner 那張「一個分會→五個→二十個」的階梯,講的是同一件事:
贏家不是改得比較多,是「改得比較便宜」。
而那個一直回來的點子
這是全集最好的一段。
「三十四年來,這件事至少發生過二十四次。有個 BNI 董事會說:『我有個超棒的點子。我們分會要開始辦交流餐會(mixer)。大家把所有人都邀來餐會,然後再邀他們來 BNI 例會。我覺得這對我們會是個顛覆性的改變!』
我跟他說:『喔拜託,不要做那個。』
『為什麼不要?這很不一樣。這是新的。這很刺激。這很好玩。』
『嗯,我看過二十四次了。而那二十四次,我看到的是二十四次失敗。』
『不不,我做過。我做過一次,效果很好。』
『對,它會很好兩、三、四個月。但五、六個月之後,你就會停掉,然後打電話跟我說我是對的。』
『不不,我會一直做下去。』
Priscilla,三十四年了。我從來沒看過有人做超過九個月,一次都沒有。」
而這個故事真正的重點,不是「餐會不好」
請注意這裡有一個很值得學的結構問題:
為什麼一個失敗過二十四次的點子,還會有第二十五個人興沖沖地提出來?
三個原因疊在一起:
① 提案的人從來沒看過它失敗。對他而言這是全新的想法——而且對他來說,它「確實」是全新的。
② 失敗沒有被記錄在任何地方。前面二十四次是安靜地停掉的,不是公開地失敗的。沒有人寫下來。
③ 而最關鍵的:它前三個月是真的有效。——這正好足夠讓提案者被說服,也足夠讓他說服別人。
所以結論是:
一個不記錄自己失敗的組織,會每隔一代幹部就把同樣的錯誤再跑一次。
而 Misner 顯然很清楚這件事——這正是他寫書的方式:
「我在寫《Givers Gain》的時候,其中一件我想做的事,就是談我自己的錯誤。
我談錯誤的原因,是我想讓大家看到這個組織不是一出生就長成這樣的。我在過程中搞砸了不少次,我是一路摸索出來的。那我們為什麼要重新發明輪子?」
(順帶一提,Misner 也提到高 I 型的行為特質——很以人為導向、非常喜歡改變。他說他太太就是。他不是在說這種特質不好,而是在說:「喜歡改變」是一種偏好,不是一個判準。)
而我要對「從來沒超過九個月」加一句
這是三十四年的個人記憶,不是一份有紀錄的資料集。「一次都沒有」是那種記憶會自動修圓的說法——中間很可能有例外,只是沒有留下印象。
但我認為這個保留不影響結論,理由是:他的論證方式本身是對的。
他沒有從理論反對餐會,他是拿二十四次觀察去對上對方的一次觀察。
而那位董事說的「我做過一次,效果很好」——那是一個樣本,而且是在失敗還沒來得及發生的時間點上取的。
本週行動
①把「無聊」從理由清單裡刪掉:厭倦這套流程的是你,不是第一次來的人。②指定一個放創意的房間:每週簡報和特色簡報常常換;流程不要動。診所版是 SOP 不動、說法常換。③改之前先問三題:我的假設是什麼?範圍多大?我要用什麼數字判斷成功?三題答不出來,那不是實驗,是換口味。④從一個開始測,不要從全部開始:測試規模應該跟把握程度成反比。⑤開始記錄失敗:把停掉的做法和停掉的原因寫下來。否則你的分會會每隔一代幹部,就把同一個錯誤再跑一次。
收束
Misner 的收尾把整件事講得很乾脆:
「如果你有一個你認為會改變 BNI 例會的好點子,去找你的董事談,設計一個能被測試的方式。
不要就這樣直接改,因為為了改變而改變,不是創新,那只是糟糕的經營。
創新來自測試與實驗、來自試誤,而且要有一套流程去衡量結果。那才是關鍵——衡量結果。」
而他還說了另一句我很喜歡的:最成功的企業懂得「找到一套系統,然後像狗咬著骨頭一樣不放。」
所以這一集其實不是在反對創新。它是在區分兩種看起來一模一樣的行為。
一種有假設、有範圍、有指標。
另一種只是因為你已經看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