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 - 最新消息

EP38|「平常我們不建議這樣做,但這一週可以」——而這句話,才是整個活動最聰明的設計

BNI PODCAST ‧ EP 038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在宣傳第二屆的「國際人脈週」。而其中有一個建議,我認為是整集最聰明的東西。

那個建議:邀請那些平常絕對不會被邀請的人

米斯納說:

「我們建議分會邀請頂尖的社區領袖來——那些幾乎從來不會被邀請到 BNI 會議的人。

像是商會的資深主管、平常不會被邀請到分會的專業人士,或者可能是政府官員。市長——你通常不會邀市長來開會。」

而接下來這一句,是整個設計的關鍵:

「我們不建議分會在國際人脈週之後也這樣做。但這一週,是一個很好的機會。」

而這句「平常不建議,這一週可以」,值得拆開

因為它創造了一個「例外的許可」

而一個例外的許可,解決了邀請這件事最大的障礙:

藉口。

因為在平常,你要邀請一位市長來看你們吃早餐開會——你需要一個理由

而你沒有。

「我想邀請您來看看我們的組織」——這句話聽起來像是要推銷什麼。

而在「國際人脈週」,理由是現成的:

「這一週是國際人脈週,我們想邀請您來看看。」

而更關鍵的是:這個理由讓「對方」也容易答應

因為他不是來加入什麼。他是來參加一個一年一度的活動。

而參加一個活動,不需要承諾任何後續。

所以節日真正的功能,不是慶祝。

是替雙方各提供一個台階。

劉潤那句話用在這裡剛好:「把面子留給別人,裡子各自摸著。」(《底層邏輯2》P300)

而這對台灣的中小企業,有一個非常實際的應用

當你想約一個平常約不到的人時——

最有效的不是加強說服。是製造一個「限期的、有名字的、而且不是為了你」的理由。

而差別可以直接對照:

✗「想跟您約個時間聊聊。」
→ 對方要決定的是:要不要跟你發展關係。而那是一個很大的決定。

「我們今年十週年,這個月辦一場小型的老客戶座談,想請您來聊十五分鐘。」
→ 對方要決定的是:這個月要不要去一趟。而那是一個很小的決定。

而這個做法之所以有效,有三個條件

一、要有結束日期。(所以他不會覺得答應之後就沒完沒了。)

二、要有一個名義。(十週年、開幕、年度回顧——任何一個都行,只要它不是「我想認識你」。)

三、而它不能只為了你。如果那場活動只有你和他,那就還是那個大的決定。

而他劃的那條政治界線,非常值得台灣的社團學

主持人說「我想像邀請我們市長來」,而米斯納立刻補了一段:

「我們不想把這件事變成政治的東西。那完全不是我們要的。

如果市長或市府官員想說些什麼——當然,每個人都有一分鐘可以講。但我們希望他把發言限制在人脈這個角度:人脈如何幫助這個社區?

我們絕對不要政治演說。BNI 不是一個政治組織,不管哪一邊。」

而這段話真正聰明的地方在於:他沒有禁止邀請

他規範的是「講什麼」,而不是「誰可以來」。

而這個區分在台灣非常務實。

因為「不要邀政治人物」在台灣是做不到的——他們會自己來、會有會員帶來、而且在某些場合,拒絕本身就是一種表態。

「可以來,但發言限定在某個主題」是做得到的。

而執行的關鍵,在於時機

這個限制必須在「邀請的時候」就講——而不是在他站起來之後才講。

因為事後才講,那是打斷。而事前講,那是說明流程。

而具體的講法可以這樣:

「我們的慣例是每位來賓有一分鐘,主題請限定在『您觀察到的在地產業狀況』——這是對所有來賓一視同仁的規定。」

而「對所有來賓一視同仁」這七個字,是關鍵

因為它把這件事從「我們針對你」變成「我們有規矩」。

而一個有規矩的組織,比一個看誰的面子的組織,讓每一個人都自在。

(《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提到過一個相關的機制:「公開承諾,將阻礙雙方妥協的過程。」(P325)——而一旦有人在台上做了公開的政治表態,房間裡就會有人再也不能自在地坐著。

而那個「事件曆」的故事,有一個很好的教訓

米斯納提到他們去申請把「國際人脈週」列進國際性的年度事件曆:

「我們第一次申請的時候,他們說不行,說那要花很多年。而且美國已經有一個『全國人脈週』了。」

「而在第一屆之後,當我們拿出了數百場大型活動、以及數千個分會的參與紀錄——他們在第二年就立刻把它放了進去。而那非常不尋常。」

而這個故事的教訓,不是「堅持就會成功」

是:

他們第二次去的時候,帶的東西不一樣。

第一次帶的是一個計畫。第二次帶的是一個已經發生過的事實。

而守門人拒絕計畫,接受事實。

所以有一條可以帶著走的規則

當一個守門人拒絕你時,不要重複申請,也不要加強說服。去把那件事做一次,然後帶著結果回來。

而台灣的應用非常多:

要爭取一個通路、一個媒體版面、一次合作、一個攤位——不要先去談。先做一個小規模的版本,然後帶著數字去談。

因為對方要的不是「相信你」

是「不要承擔風險」。

而一份已經發生過的紀錄,替他把風險移除了——他不再需要判斷這件事會不會成功,他只需要看你的數字。

而這也解釋了一件很多人不理解的事:為什麼你講得那麼好,他還是說「再看看」。

因為他不是不同意你。他是不想成為那個作決定的人。

法規邊界:選舉年,社團要特別小心的四件事

既然談到邀請政府官員與民意代表,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而這一段在選舉年特別重要。

競選活動有法定期間。《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45 條就競選活動期間設有規定,並依公職人員種類定其日數,自投票日前一定日數起算至投票日前一日止。在期間之外從事競選活動,另有規範。

而請客吃飯可能構成賄選。《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99 條規定,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罰之。而「其他不正利益」包含餐飲招待——所以在選舉期間,由參選人買單的分會餐會,是一個明確的風險。

而政治獻金有對象限制。《政治獻金法》第 7 條就不得捐贈政治獻金之情形設有規定,包括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一定比例之民營企業、與政府機關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以及最近三年內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等。「公司名義捐一點」不是一句可以隨口答應的話。

而社團違規是有後果的。《人民團體法》第 58 條規定,人民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主管機關得予以警告、撤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一部或全部,並限期整理;情節重大者,得為解散之處分。所以「我們社團不碰政治」這條規矩,不只是為了和氣。

「把面子留給別人,裡子各自摸著。」——劉潤,《底層邏輯2》P300

而一個有名字、有期限的活動,正是最好的那個面子——它讓對方可以答應,而不必承諾任何後續。

本週行動

1. 想約約不到的人?不要加強說服,製造一個「限期、有名義、不只為你」的理由。

2. 對來賓的發言限制,要在邀請時就講,而且要說「對所有來賓一視同仁」。

3. 被守門人拒絕時,先做一次小規模的版本,帶著數字再回去。他要的是不承擔風險。

4. 選舉年,餐費誰付、名義是什麼,要事前寫清楚——這條規矩不只是為了和氣。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38《International Networking Week》(2008-01-23;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90、Ep 062,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所述之活動日期、參與規模與引薦統計均為 2008 年當時資訊,其中成交金額係會員自行申報之統計;文中關於「例外的許可」、節日的功能是提供台階、規範發言而非限制對象、以及「守門人拒絕計畫、接受事實」等分析,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所引法規為台灣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選舉相關事項請洽選舉委員會或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底層邏輯2》(劉潤)、《大腦拒絕不了的說服術》(葛斯坦、馬汀、席爾迪尼),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