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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264|如果放進房間的人再也趕不出去,你會不會多想一下——這一集最好用的不是書單,是那個房間

BNI PODCAST ‧ EP 264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BNI 的臉書專頁貼了一個問題:誰影響了你?回應很踴躍,於是米斯納博士決定自己也答一次。他點名三個人:麥可·蓋伯(《E 型創業迷思》作者),教會他系統、系統、系統,還有「在事業上面工作,而不只是在事業裡面工作」;傑克·坎菲爾(《心靈雞湯》系列作者),書賣得極好卻幾乎沒有我執,去聽研討會時坐在前排猛抄筆記;史都華·艾莫瑞(著有 Success Built to Last、Do You Matter? 等書),提供了兩個進入 BNI 語彙的概念——「文化把策略當早餐吃」和「誰在你的房間裡」。加碼第四位是理查·布蘭森,他請大家去聽第 192 集。

節目最後他出了一份作業:寫下三到四位影響你的人和原因,而且如果可以,去告訴那個人。他說他每一則留言都會讀。

這種「感謝與書單」的集數很容易聽過就算了。我想從裡面挑出三樣真的能用的東西,並且對其中一句名言做一點必要的釐清。

那個房間,是一個把可逆決策改寫成不可逆的裝置

艾莫瑞的第二個概念是這樣的:假設你有一個隱喻中的房間,你可以決定讓誰進來,但一旦進來,你永遠不能請他出去。在這個前提下,你會不會對放誰進來多想一下?

米斯納立刻把它接到 BNI:你邀進來的人,你會跟他相處很久,而且如果我讓他進來就再也擺脫不了他——這樣一想,審查的標準自然會不一樣。

我認為這是整集最有價值的東西,而它的力量來自一個很具體的心理機制:人在面對不可逆的決策時,判斷品質會明顯提高。可逆的決策我們傾向快速通過,因為「不行再說」;不可逆的決策我們會叫出更慢、更謹慎的那套思考。房間比喻做的事,就是把一個看似可逆的決定(反正他做不好一年後就會離開)強制改寫成不可逆的,藉此把慎重借過來。

但也正因為它是一個思想實驗,用的時候要小心兩件事。

第一,現實中的分會其實有出口。續會、席次、參與度都是機制。如果把「永遠趕不走」當成事實而非想像練習,結果會是過度篩選——每個候選人都被用完人的標準檢視,然後分會一年招不到人。這個比喻的正確用途是提高審查的認真程度,不是提高審查的門檻

第二,房間真正的約束不是「趕不出去」,是容量。分會的席次有限,每一個被填掉的位子,都是一個不能再給別人的位子。所以更精準的問法不是「他會不會很難相處」,而是「如果這個專業別未來三年只能有他一個人,我願意嗎?」這個問法比原版更貼近實際的取捨,因為它問的是機會成本,而機會成本才是真正在計算的東西。

「文化把策略當早餐吃」——出處與內容都值得校正

米斯納把這句話歸給史都華·艾莫瑞。順帶一提,這句話在管理圈最常被歸給彼得·杜拉克,但在杜拉克的著作中始終找不到明確出處,屬於流傳極廣的疑似誤植。誰先說的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句話該怎麼用。

米斯納把它展開成一個二乘二:文化差+策略好,做不起來;文化好+策略差,大概還過得去;文化好+策略好,天天輾壓對手。

我對中間那格有保留。商業史上文化糟糕但策略精準因而大勝的公司並不少見,「文化好就會贏」這個經驗宣稱其實不太站得住。這句名言是一個對比修辭,不是一個因果命題,把它當因果命題用,會導出「我們只要把氣氛做好就行」這種很危險的結論。

比較能站住腳、也比較好用的版本是:文化是策略的執行層。策略決定要往哪裡走,文化決定這個決定在傳到第三層的時候還剩下多少。好策略配壞文化,會在執行階段一路流失;壞策略配好文化,通常會比較快被發現並修正,因為壞消息傳得上去。

劉潤在《底層邏輯2》裡有一組很好的說法:「如果把前面的抽象過程叫『升維思考』,那下面的還原過程就可以叫『降維執行』——降到每一個單一維度上,討論如何執行」(P119)。策略是升維,文化決定降維的損耗率。這樣講,分會幹部就知道要看哪裡了:不是看我們氣氛好不好,是看上個月訂的三件事,這個月還剩幾件在動。

在事業上面工作,而不只是在事業裡面工作

蓋伯的核心主張米斯納轉述得很清楚:E-Myth 指的是創業迷思——人人都能創業,但很多人創了業卻還是用員工的方式在做事,他們擁有的不是事業,是一份自己買下來的工作。兩個關鍵動作:建立可複製的系統,以及在事業上面工作而不只是在事業裡面工作。

這句話對分會的對應非常直接,而且幾乎每個分會都中招:幹部群把全部時間花在「裡面」——把這週的會開好——沒有人在「上面」。誰負責問「我們的訪客流程為什麼三年沒改過」「這個環節還有存在的必要嗎」「新人前四週的體驗是誰設計的」?通常沒有人,因為每週的會議把行事曆填滿了。

杜拉克在《管理聖經》裡問過一個一樣尖銳的問題:「執行長每天在忙些什麼」(P234)。答案往往是——忙著做本來應該交出去的事。

可以直接抄的做法:每季一次「不開會」的幹部會,議程只有一題——今年我們可以刪掉哪一個流程。注意是刪掉,不是新增。多數分會的問題不是流程太少,是三年來每任幹部都加了一點東西,而沒有人刪過。

最強的訊號是:那個最資深的人在抄筆記

米斯納講坎菲爾時,用了一個很小的細節:他去參加研討會時坐在前面,聽每一位講者,抄大量的筆記。米斯納還加了一句——他這方面比我強。

我認為這個細節比整份書單都重要,理由是:地位愈高的人愈難學習。學習需要在公開場合暫時承認自己不會,而這跟高地位者發出的訊號是衝突的。所以「一位資深者仍在做筆記」不是勤奮的表現,而是他願意付出地位成本去換知識——而地位成本是真的成本。

這給了分會一支很好用的溫度計:教育時間的時候,分會裡最資深的三位成員在做什麼?在抄筆記,還是在滑手機、在跟旁邊的人講話?這個觀察不需要問卷、不需要匿名調查,看一眼就知道這個分會的學習文化是真的還是掛在牆上的。

順帶一提,節目裡說《心靈雞湯》系列賣了「二十五萬冊」。以該系列的實際規模判斷,這幾乎確定是口誤——這類數字在口述節目中很常出錯,引用前值得自己查一次。

去告訴那個人:你以為他知道,他幾乎從來不知道

米斯納在作業裡加了一句:如果可以,去告訴那個人他影響了你。這句話聽起來像客套的結尾,但它處理的是一個真實的不對稱。

表達感謝的相關研究有一個相當一致的發現:表達的人會系統性低估對方收到時的正面感受,同時高估對方會覺得尷尬的程度。也就是說,我們沒說出口的感謝,多半不是因為不想說,是因為對成本效益的估計是錯的。

塔爾·班夏哈在《更快樂的選擇》裡把話說得更重:「最有效的幸福干預方式之一,就是表達感謝」(P214)。《韌力》的作者群也寫過「感恩是提升健康和建立關係的強力形式」(P245)。這件事對說的人和聽的人都有效,而它的成本是一則訊息。

放回台灣:把肉麻換成具體

台灣人普遍不擅長講這種話。「你改變了我的人生」這種句子,多數人打完字會刪掉,因為太重、太像場面話,說了雙方都尷尬。

解法不是逼自己肉麻,是換成具體。不要說「你影響了我」,說「你哪一年、在哪裡、講過哪一句話,我到現在還記得,後來我怎麼用它」。具體的事件比抽象的讚美容易說出口,因為它是一則陳述而不是一份告白;而且它的份量反而更重,因為對方會發現你真的記得。

我自己試過一次。我寫訊息給一位十年前教過我的前輩,只寫了他當年講過的一句關於價格的話,以及我後來怎麼用在診所定價上。他回了很長一段——他早就忘了自己說過那句話。你以為對方知道,他真的不知道。

分會也可以把它制度化:把「感謝」這件事從口頭的一句「謝謝某某」,改成一個具體的句型——「某某某在什麼時候替我做了什麼,結果是什麼」。前者是禮貌,後者是見證,而見證是可以被別人拿去用的資訊。

法規邊界:引用名人與書籍,有幾條線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與名人合影不等於名人背書。《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禁止對商品或服務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公平會薦證廣告規範說明要求薦證須為薦證者的真實意見,且與廠商間有經濟利益關係時應揭露。把與講者、作者的合照放在文宣上,使人誤以為對方推薦你的產品或與你有合作關係,風險是真實的——這在台灣是相當常見的做法,也是相當常見的踩線。

在分會教育時引用書籍內容要留意合理使用。《著作權法》第 52 條允許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引用已公開發表的著作,第 64 條要求明示出處,第 65 條規定合理使用的判斷基準。整章翻印、整本掃描分享,超出合理範圍。

公開提及他人姓名與事蹟,仍有個資與名譽的邊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 條、第 19 條、第 20 條規範個資的蒐集與利用;若內容涉及貶損,另有《民法》第 195 條與《刑法》第 310 條的名譽權議題。感謝文通常沒有問題,但把他人的私事一併寫出來就未必。

醫療領域不得以名人見證為廣告。《醫療法》第 85 條至第 87 條規範醫療廣告的內容與形式,主管機關函釋限制以個人見證方式為醫療廣告;《醫師法》第 27 條、《醫療法》第 61 條另有招攬病人的禁止規定。名人來過、名人推薦,這類素材在醫療業不能當廣告用。

「最有效的幸福干預方式之一,就是表達感謝。」——塔爾·班夏哈,《更快樂的選擇》P214

我們沒說出口的感謝,多半不是因為不想說,是因為我們高估了尷尬、低估了對方的感受。

本週行動

1. 入會審查時加問一句:如果這個專業別未來三年只能有他一個人,我願意嗎?

2. 排一次「不開會」的幹部會,議程只有一題:今年我們可以刪掉哪一個流程。

3. 下次教育時間,觀察最資深的三位成員在做什麼——那是你們學習文化的溫度計。

4. 挑一個人,寫下他哪一年講過的哪一句話、你後來怎麼用它,然後傳出去。具體比肉麻好講,也更有份量。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264《Who Has Inspired You?》(2012-07-11;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192、Ep 267,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節目內容為當年時空背景下的討論,制度與作法可能已有調整;節目中提及的銷售數字與名言出處,本文已另作說明;文中的分析、批評與延伸推論為改寫者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底層邏輯2》(劉潤)、《彼得·杜拉克的管理聖經》(彼得·杜拉克)、《更快樂的選擇》(塔爾·班夏哈)、《韌力》(索斯威克等),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