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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91|二十年、十六萬訂閱者,而他們只額外寄過兩封信——那才是這一集最值錢的一句話

BNI PODCAST ‧ EP 091

BNI 台南大信白金分會 | 陳韋翔(美之耀)

這一集,米斯納給了十個問題,教你怎麼開始做一份電子報。

而清單不是重點。重點是他順口講出來的一句話——而我認為那句話比整份清單值錢得多。

他在介紹自己的電子報時,說了這件事

BNI 的電子報從 1985 年做到 2009 年,二十四年,當時有十六萬名訂閱者

而他特別強調了一件事:

「你不會被騷擾。除了『這是本月號』之外,我們不寄任何其他的信。實際上,過去二十年我們只額外寄過兩封信——都是為了世界上發生的災難,我們成立了募款基金。就這樣。」

他講這段話是為了讓人放心訂閱。

而我認為這段話真正的份量,在別的地方。

他們用二十年,換到了一個很稀有的東西

那個東西是:一段「打開它一定不會後悔」的信箱關係。

而這個資產的價值,剛好等於——

他們「沒有」拿它去做的那些事。

十六萬個信箱,二十年。中間一定有無數個「這次順便宣傳一下」的機會:新書、新課程、新活動、年度大會、限時優惠。

而他們算得出來,那些機會加起來值多少錢。

他們選擇不要。

而這是一種很反直覺的資產

因為它的價值來自於克制,而且每一次動用都會折損。

而多數人做電子報的方式,剛好相反:

先想辦法建立名單,然後開始「善用」它。

而每一次善用,都在花掉本金。

所以可以歸納成一句話:

信任是一種「使用即折損」的資產。而多數人把它當成收入,而不是本金。

摩根·豪瑟在《花錢的藝術》裡講理財時有一句話,搬過來剛好:「不控管最大的開支,就幾乎不可能累積財富。」(P312)

而在信任這個帳戶上,最大的那筆開支,就是那些「反正名單都在手上了」的信。

而這推出一個很具體的規則

在按下寄送之前,問一句:

「這封信如果不寄,我會損失什麼?」

如果答案是「這次促銷可能少賣幾個」——那筆帳要跟「以後每一封信都少 5% 的人打開」一起算。

而後面那筆,是永久性的。

他的開場命題,我想反過來講一次

米斯納說:「想想那些你認為是專家的人。他們透過書、論文、專欄、文章、電子報分享知識。專家會寫作。所以你想成為專家,就做一份有料的電子報。」

而這裡有一個因果方向的問題:

專家會寫作,不代表寫作使人成為專家。那些人是因為已經有東西可講,才寫得出來的。

但我認為他的建議仍然成立——只是理由不同。而正確的理由更有用。

寫作不會讓你變成專家,但它會讓你發現自己哪裡不懂

因為口頭講一件事,你可以含糊帶過。聽的人點頭,你也就以為自己懂了。

而寫下來的時候,含糊會變得可見。

你會發現自己寫到某一句就卡住——而那個卡住的地方,就是你其實不懂的地方。

所以電子報真正的第一個受益者是你自己

它是一種以「必須交稿」為強制力的自我檢查。

《創投心法》裡有一句相近的話:「就是持續地創造自己被認識的理由。」(P120)——而「持續」這兩個字,就是那個強制力。

而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找人代筆的電子報」通常沒有用

米斯納在第七題建議把美術設計外包,這完全正確——版面設計本來就不該你自己做。

而如果連內容也外包出去,那你就把唯一那個確定的好處也送走了。

因為外包出去的結果是:你會得到一份很順的稿子,而你沒有變得更懂任何事。

所以分界線很清楚:版面外包,思考不外包。

十個問題裡,有兩題重複,而漏了最重要的一題

第三題是「我的目標讀者為什麼會想讀?」,第四題是「它對我的讀者有什麼好處?」

這兩題其實是同一題。

而清單上真正缺的那一題是:

「如果我停刊三個月,有人會發現嗎?」

而這一題之所以關鍵,是因為它是唯一可以被驗證的

另外九題的答案,全部都是你自己編的。

「我的目標讀者是三十五到五十歲的在地女性,她們想讀是因為她們關心保養知識」——這段話寫得很順,而它可能完全不是真的。

而第十一題不一樣。它的答案由外面決定。

而測試方法非常便宜:

故意晚一週寄。看有沒有人問。

如果沒有人問——那你做的不是電子報,是自我表達。(自我表達沒有不好,只是它不會替你帶來生意,而你要知道自己在做哪一件。)

關於頻率,我想給一個比「從季刊開始」更根本的判準

米斯納的建議很務實:不要一開始就做月刊,先從季刊或雙月刊開始。他說:

「很多人開始做電子報,做了半年之後說『天啊,我完全不知道這件事這麼花時間』——然後就停了。」

而我認為決定頻率的,不是你有多少時間。

是你的「素材自然產生率」。

而這件事可以先量再決定

如果你每個月真的會遇到一件值得寫的事,那你可以做月刊。

如果你三個月才遇到一件,那月刊會逼你去「編」。

而編出來的內容,讀者分辨得出來——它讀起來像作業。而作業沒有人想讀。

所以正確的順序是:

先觀察三個月,把每一個「這件事值得寫」的念頭記下來。數一數有幾個,再決定頻率。

而這也給小生意一個安慰:頻率低不是不專業。硬撐才是。

最後:「它常常是潛在客戶第一個看到的東西」——這句話有一個沒講的推論

米斯納說:「你的電子報是你事業的延伸。它常常是潛在客戶第一個看到你的東西。」

而如果它是第一印象,那麼——

停刊的那一份,也是第一印象。

很多小生意的網站上,還掛著兩三年前的最後一期。而那份東西現在正在替你說話,而且說的是壞話:這個人做事會半途而廢。

所以有一個很少人做的維護動作

如果你已經停了,就把它下架,或者明白地標註「本專欄已於某年某月停止更新」。

標註過的舊內容,讀起來是檔案

沒標註的舊內容,讀起來是遺跡

而沒有比「看起來還活著、其實已經死了」更傷的東西——因為它同時證明了你做過,和你放棄了。

法規邊界:邀稿、員工寫的稿、與外包設計

以下是原則性提醒,實際個案請詢問專業人士。

邀來的稿子,原則上只能刊一次。《著作權法》第 41 條規定,著作財產權人投稿於新聞紙、雜誌或授權公開播送著作者,除另有約定外,推定僅授權刊載或公開播送一次,於刊載或公開播送後,著作財產權人仍得自由利用其著作。所以把去年的邀稿再登一次、或收進電子書,都需要另外取得同意——而最省事的作法是邀稿時就用一句話寫清楚。

員工寫的稿子,著作權未必是公司的。《著作權法》第 11 條規定,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其著作財產權原則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是兩件事,值得在聘僱契約裡一次寫明。

外包設計是承攬。《民法》第 490 條規定,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而「一定之工作」要具體:幾頁、幾次修改、原始檔給不給——沒寫的部分,事後最容易吵。

寫出去的話,要對得起讀者。《消費者保護法》第 4 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重視消費者之健康與安全,並向消費者為必要之說明,實施防範危害之措施。教育性的內容是好事,而只要它指向你的服務,說明義務就跟著來。

「不控管最大的開支,就幾乎不可能累積財富。」——摩根·豪瑟,《花錢的藝術》P312

而在信任這個帳戶上,最大的一筆開支,就是那些「反正名單都在手上了」的信。

本週行動

1. 按下寄送前問一句:「這封不寄,我會損失什麼?」並把「以後開信率永久少一點」算進去。

2. 補上第十一題——故意晚一週寄,看有沒有人問。那是唯一你編不出來的答案。

3. 決定頻率之前,先記錄三個月「值得寫」的念頭有幾個。頻率低不是不專業,硬撐才是。

4. 版面外包,思考不外包。並把已經停更的舊專欄下架或明白標註。

🎧 本文整理自 The Official BNI Podcast Ep 091《Create an Informative Newsletter》(2009-02-11;主持人:Priscilla Rice;主講:Dr. Ivan Misner),相關主題另見 Ep 094、Ep 098,由陳韋翔(美之耀)改寫為分會教育版本。該集提及之訂閱數、網址與外包廠商均為 2009 年當時資訊;文中關於「信任是使用即折損的資產」、寫作的真正效益在於暴露自己的不懂、補上的第十一題、素材自然產生率決定頻率、以及停更專欄應下架標註的主張,均為改寫者個人觀點,不代表 BNI 官方或主講人立場;所引法規僅為原則性提醒,個案請洽專業人士。文中書籍引文出自《花錢的藝術》(摩根·豪瑟)、《創投心法》(程萬里、張明義),頁碼為書上印刷頁碼。原始集數連結:bnipodcast.com